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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穿着足迹鉴定

发布时间:2022-03-02 21:15:01人气:493

请问如何否定足迹证据?或者说,如何判断一个足迹能否成为证据?

我个人认为,仅凭脚印只能给公安人员指明侦查方向,并不能完全证明你的朋友犯罪了。 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证明标准,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案件时,应当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必须查明: (一)犯罪的事实和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真实、充分,犯罪的性质和罪名是否正确认定;(二)是否有遗漏犯罪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的刑事责任;(四)是否有附带民事诉讼;(五)调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司法管辖的规定,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一百六十二条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发表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法认为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指控的犯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在刑事诉讼中,单一的证据无法完成证明任务。 只有将一定数量的证据和一定质量的证据结合起来,相互印证,才能达到所要求的证明程度。 这就是所谓的证明标准。 证明的目的是解决认识的尺度问题,这既是法官判断的尺度,也是指导和规范刑事证明活动的标准。 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中,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要求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程度。 在刑事诉讼法的不同阶段,由于诉讼行为的不同以及实体法事实与程序法事实的差异,证明标准也不同。 1.需要符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1)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3)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时(《刑事诉讼法》第l29、141、162条)。 2.不需要满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1)立案时,证明标准是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提起自诉案件的证明标准是被害人有一定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侵害其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2)回避、违反法律程序、执行过程中某些程序法的事实以及强制措施事实的证明标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时,只需提供能够证明有一定理由回避的证据;证明违反法定程序事实的标准是: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可以根据合理的证据予以考虑;一些关于执行的程序法事实,只能通过证据材料认为具有某种事实的可能性,即能够造成特定的诉讼后果。 比如在决定停止执行死刑之前,不需要证明法律程序法事实确实存在,只需要证明其存在的可能性。 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在《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这些适用条件, 在诉讼理论中,一般认为,要达到这一标准,证据必须满足以下四个要求:(1)定案所依据的每一个证据都必须经过查证;(二)每一项证据必须与被查证的犯罪事实有客观联系,具有证明力;(三)属于犯罪构成各要件的事实有相应证据证明的;(4)总的来说,所有的证据都足以对需要证明的犯罪事实作出确定的结论,排除其他一切可能性。

作案时留下的脚印是赤脚.无法做鉴定吗

赤脚也可以识别。 只要痕迹清晰,脚型就是独一无二的。

什么是痕迹鉴定?

鉴定属于刑事技术鉴定,只能由具有特殊技术的侦查人员完成。 痕迹鉴定是刑事侦查中常用的方法。 刑事诉讼中的痕迹,是指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环境的一切变化。 广义的痕迹,包括与犯罪行为有关的、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一切物质。 如留在犯罪现场的犯罪工具、衣物、毛发、血液等物质;与犯罪有关的有机生物,如受伤的人、被犯罪行为杀死的尸体、尸体生出来的蛆;与犯罪有关的客观现象,如颜色变化、气味变化、形状变化、家具、陈设、文件放置变化等。 狭义的痕迹是指犯罪行为在其他物体上留下的可见的反射影像。 如骨折痕迹、脚印、手印、牙印、指甲印、指纹、笔迹、工具痕迹、子弹痕迹、车辆痕迹等。 刑事诉讼中的痕迹鉴定是指狭义的痕迹鉴定。 痕迹鉴定对象分为三类: 1.形成痕迹;指反映物体外部形态特征的痕迹。 痕迹的形态特征必须与参考物体一致,才能证明。 如果犯罪现场留下的指纹和嫌疑人的一致。 留在犯罪现场的子弹是否与从嫌疑人家中搜出的手枪一致。 交通事故现场留下的轮胎痕迹是否与嫌疑人汽车的轮胎一致。 案发现场留下的脚印是否与嫌疑人佩戴的书写数字、图案、磨损程度一致。 2.运动习惯的痕迹。 指由于人的生理、生活、职业环境等原因,长期的运动习惯所反映出来的痕迹。 他们都是中国人和北京人。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声音,不同的走路步态,不同的笔迹。 如果你听到走廊里有脚步声,你就知道谁回来了。 如果你在电视上听到声音,你就会知道是哪个演员。 如果你看到一张纸条,你就会知道是谁写的。 这是生活中的常识。 动作痕迹就是用这个原理来区分不同的人。 当然,司法鉴定不能依靠经验,而必须与参照对象进行比较。 3.整体分离标记。 是指将破碎的物体分成若干个部分,根据每个部分对整体的分离特征,不管它是不是同一个整体的痕迹。 比如在一起抢劫杀人案中,被害人手里拿着一个纽扣,嫌疑人的衣服上少了一个纽扣,这个纽扣和死者手上提取的纽扣是一致的。 强奸受害者指甲上的血迹与嫌疑人胸部的疤痕和血型一致。 痕迹鉴定是指痕迹物证和可疑物品的鉴定。 这个身份来自拉丁语“idem”,意思是“那就是”。 身份识别是指“即”的识别。 只有痕迹物证,没有可疑物品,不能做痕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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